看過了3/16館長的直播之後,感覺館長肌肉腦在鬼打牆了。
大家癥結的點,是博士婆打去國稅局問甚麼的錄音檔內容,這是前幾天館長直播中說的"國稅局手中的錄音檔"
結果館長現在拿他們跟國稅局的錄音檔出來......
好吧,雖然不是博士婆跟國稅局的錄音,但我們還是可以用國小姐的電話來釐清。
--------以下為國小姐跟惡小姐的對話-----------
國:因為她說她是助理,不好意思妳那邊可以幫我轉達嗎?
國:因為剛剛又有人來問說可不可以賣便當這件事情。
國:因為我們稅這邊,原則上就是去管稅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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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面國小姐的錄音檔,可清楚的知道博士婆說是"助理",去問可不可以賣便當(跟Toyz直播中說的吻合)。
好,那我們就來看看館長說的很大聲很憤慨很嚴重很大條很生氣.....的冒名這件事,到底多大條
首先,博士婆是聲稱"助理",助理是一種職稱,也就是她是謊報職位,而這個謊報職位也無變造任何私文、公文,沒損害到任何人,哪來的冒名能提告?
那再來釐清是否可問國稅局他人的營登可否賣便當,國小姐已經很清楚的說,他們那邊只管稅的問題,所以她也沒回答。
館長!!要硬凹沒關係,但要能接受檢驗。我如果打電話去國稅局問你能不能賣保健品,然後我說我是誠吉斯汗老闆,你能告我嗎?別再鬼扯了好嗎....不管我用誰名義,本質上問的內容根本不損害任何人,甚至檢舉都可以了怎麼不能問呢,何況國稅局的小姐也不是笨蛋,那些能服務那些不行她難道不知道。
不過這事件,感覺國小姐完蛋了,館長你會不會想到國小姐的處境啊,她那麼用心的在對待你公司,卻被你無情的利用,把她對你公司好意的通知,就這樣赤裸裸的公開出來,只為了你一時的肌肉腦衝動開噴。你噴得開心嗎?
再次聲明我不是椅粉,我只是一個有用腦的正常網路用戶而已!館呆如果要來噴我,歡迎喔~~~
一堆館呆在留言區跟著鬼打牆,真是讓我原地嚇到。
我再說一次,博士婆根本沒冒用任何人姓名或身份證字號,你能質疑的就是他不該回說是助理而已,但這根本不構成任何犯罪要件。懂嗎,館呆們~~
再來是,他問能不能賣便當耶!靠腰咧,問個能不能賣便當,剛好而已好吧,我都想問能不能賣保健品、能不能賣衣服、能不能賣水餃、能不能賣假消息了...
3/17換Toyz直播
看完之後...哈哈哈!
灌水館長,問便當灌成查稅務資料的詐騙集團
自保館長,出賣國稅小姐姐
黑道館長,竹連戰組的喔
說個笑話統粉有邏輯嗎?
管你扯甚麼稅務不稅務 假冒別人身分就是有問題 有沒有罪
法院說了算 不是你在這邊甚麼黑 發一篇文帶風向好嗎
此留言內容,已自刪。
可憐 要邏輯有大麻 要大麻有刑期
此留言內容,已自刪。
我不但有邏輯,而且有肌肉,但是我的肌肉不是像阿館長在大腦。歡迎阿館來告我😬😬😬😬
被自己邏輯打臉了都不知道
台灣是無罪推定論 還沒上法院前就說別人有問題不就是未審先判?
先去找判例出來拉
肌肉腦粉就這種程度 可悲
請你告訴我,館長要告那一條可以嗎?館呆一個,整天聽他唬爛。
可以告訴我,館長是告那一條好嗎?刑法裡面沒有“冒用“罪喔,刑法220、221請去看清楚,我都貼了你卻不肯看,你不相信法律條文卻只相信館長的嘴。
打錯了,是刑法210、211
另外,要說我帶風向嗎?別又當館呆瞎扯了好嗎。若要說帶風向,全台灣最大的風向就是阿館帶的館呆風向好嗎,還好意思說咧。
真的好可憐 偷換概念成這樣
律師都明確告知罰9000了
我現在說我是郭台銘乾兒子
滿街說是子瑜老公的要不要抓一抓。
就國稅局問博士婆是誰?
博士婆一緊張回答是助理而已。
大概她沒料想到會被問身份。
她直接回她是要詢問館長健身房賣便當合不合法的館黑不就好了。
所以現在館長被調查啥稅務機秘?
能說別人沒開發票?
自己不能被查有沒有開發票?
人家詢問合不合法嘟嘟好而已?
不問公家單位,難道打去健身房問
報個身份就能查東西?
要不我報個立委助理查東西就不用行文?
查跟問很難分?
你有病館長直播一直都是說國稅打來成吉思汗的,他也報案保留證據了,詐騙國稅錄音又不是私人的,可是上法院就有了,公務機關都欺騙公務人員跑不掉的不掉的
阿館是法盲,把你們變館呆了。博士婆詐騙了什麼?她得到什麼東西了嗎?得到一個便當嗎,還是得到國稅局小姐的什麼東西?
任何罪名都有定罪要件 問能不能賣便當是損害什麼?又得利什麼?
給館粉這件是一個錦囊 往道德打就對了
但是很可惜 椅子沒什麼羞恥心 也不需要靠工商過活 館又輸
無罪推論沒錯啊 啊假冒身分調查人家資料有罪嗎? 怎麼會避開這點不談啊 你主子都承認自己經紀人請他老婆假冒別人身分調查別人資料了 不論是甚麼資料 都有問題好嗎 甚麼邏輯 有夠瞎
@洋洋 別再當館呆了,自己去看直播吧。
起手式:我不是OO粉
我也是丁黑,同時也是原地嚇到一族。😬😬😬
笑死 原來你的邏輯就是 假冒別人身分是沒有犯罪 那詐騙犯假冒別人身分 如果沒有得手 是不是可以跟警察說 我沒有罪呢? 你這叫有邏輯? 還配當椅粉嗎? 阿忘了 你是統粉 抱歉抱歉
真多館呆,哈哈。博士婆冒用誰了?“助理“是嗎,助理是誰?他只是順口說助理,而國小姐都說他是問可不可以賣便當了,這根本沒有構成犯罪要件喔!別當法盲好嗎。
笑死 你的邏輯死亡了嗎? 如果沒有要冒用別人身分 需要假借別人名義去問事情? 何必不光明正大地問呢? 還需要去跟館長的協商嗎? 向你們這種人就是做錯 還不敢承認錯誤 然後還要死鴨子嘴硬 還有犯人要犯罪 還要跟你說我要犯罪嗎? 那麼詐騙犯打給你 先跟你噓寒問暖 你會馬上就知道他要騙你嗎? 不要在硬ㄠ 很難看 統粉就這樣? 不帶邏輯思考嗎?
還有你的邏輯也滿好笑 甚麼叫順口說是助理 原來你的邏輯就是這樣 滿典型的硬ㄠ人會說的話 哈哈
你有邏輯是嗎,館呆!!
你先說清楚他假冒誰了?騙到了什麼?而館長又告了什麼?請館長說清楚講明白,到底是告那一條。不要自己發明一個冒用助理罪,法律是要講條文的,請說明清楚,台灣是法治社會,不是館治社會。
刑法裡面,找不到任何一條冒名助理問便當能判的啦。館長愛椪風,每天瞎掰一堆歪理,館呆還把他當神膜拜,真他媽可悲。
笑死 又來了統粉邏輯不意外 一直在說法治社會 可憐到做錯事 還沒意識到 因為台灣沒有法可治 難怪台灣說是詐騙天堂 犯罪天堂 台灣會變鬼島 不是沒有原因的 就是有你們這些人存在 可憐阿
好了拉 你從頭到尾一直在凹 你都不自知嗎? 第一你說了那麼多 你能知道他們談話所有內容嗎? 第二 你沒有內容 你是如何判定 他沒有騙 你自己也從頭到尾都沒對話錄音 也沒有任何証據 卻一直在跟我討論法律 到底誰才是法盲 辦案靠證據 你什麼都沒有在那說 是要笑死誰
你自己收斂點吧 不要沒有證據就在跟別人討論法治 就像剛開始國稅局被記者訪問 不是說沒有透漏電話嗎 在那騙 你們不是還相信國稅局 別人拿出證據錄音 直接被打臉 你要談法治社會前 先把所有證據收集齊 再來跟我討論法治
哈哈哈哈 超級好笑 還助理是誰XD....
那冒用檢察官要求你提供資料的也無罪啊 檢察官是誰?
假冒警察到家要求你家人資料也無罪啊 啊警察是誰?
超級會扯 跟主子學來的偷換概念一模模一樣樣 難怪會是統粉 超級可悲
自己家主子都承認有問題了 要告快告 真的是毒粉沒邏輯 用嘴在扯
館呆們,快清醒吧
事件兩邊都有對有錯 可能只是先後順序的問題 但有製造話題流量 都還算是雙贏
我看到的是館長爆氣,把一件雞毛蒜皮事情,搞到變成硬拗。而椅子那邊反而很有情商的要邏輯有邏輯,要橙汁汗有橙汁汗。
笑死 臭饅頭 告不成又如何,如果你是老闆被人家搞爽不爽。
館長整天唬爛,館呆真愛聽唬爛,一再被打臉
我也身兼丁黑,丁特!你是一個低能又智障的人👻👻👻
哈哈,有沒有丁粉要來護航啊,我就是連丁特也噴喔。歡迎丁粉通知丁特來提告。真是一堆法盲。
沒損害利益的點的話,事實上假冒身份不會怎樣,你各位玩遊戲和cosplay難道會犯法?各位法神覺得犯法只是道德上的,跟真正法律上的是不一樣。
館呆不會管這些,他們會跟阿館肌肉腦一樣鬼打牆,冒用就是有罪啦👻👻👻
對你們這種道德低弱的人,沒犯法也甚麼。
@吳世傑 現在小朋友看太多館長吹捧自己的影片,下場就會像你一樣,講不出什麼就人身攻擊,跟地痞流氓一樣,去看看律師怎麼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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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大家都有收過警政署&165防詐專線提醒&其他公家機關的簡訊吧
簡訊上面幾乎都會寫 XX單位提醒您 公家機關不會主動向對方索取&透漏銀行郵局帳戶密碼大小章任何隱密資訊 這種防詐騙簡訊吧?
國稅局小姐主動打電話給惡名昭彰透漏別人電話這種行為不叫核對資料
國稅局小姐這種7職職務很明顯是違法的
不論館長還是TOYZ的支持者先放下偏見 上網查查就知道了 隨便都有一堆相關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news/%E5%85%A8%E6%96%87-%E9%9B%9E%E5%A9%86%E9%81%8E%E9%A0%AD%E6%B4%A9%E6%BC%8F%E5%80%8B%E8%B3%87-%E6%96%B0%E5%8C%97%E5%85%AC%E5%8B%99%E5%93%A1%E5%AE%B3%E4%BA%BA%E5%AE%B6%E9%86%9C%E5%A4%96%E6%8F%9A-215859491.html
【全文】雞婆過頭洩漏個資 新北公務員害人家醜外揚
扯!警翻拍辦案個資向女友炫耀 下場曝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72385
再拿耳熟能詳的恩恩案來講 當初新北消防局也是用這招拒絕公開錄音檔
因為公家機關不能透漏這些個資
https://tw.news.yahoo.com/%E6%81%A9%E6%81%A9%E7%88%B8%E7%9B%BC%E6%8B%BF119%E9%8C%84%E9%9F%B3%E6%AA%94-%E6%96%B0%E5%8C%97%E6%90%AC-%E9%9A%B1%E7%A7%81%E6%AC%8A-%E5%9B%9E%E7%B5%95-103053201.html
恩恩爸盼拿119錄音檔 新北搬「隱私權」回絕
恩恩案錄音檔事件就連館長都親口說他就是雙標死挺侯友宜了
真要說的話 就是恩恩案時期挺侯友宜的館長打臉了現在挺國稅局小姐時期的館長
【全文】雞婆過頭洩漏個資 新北公務員害人家醜外揚
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廖姓女公務員,上個月執行清查專案時,透過戶政系統查到1名田姓公務員的手機,打電話請對方聯繫父親,要他將戶籍遷出戶政事務所,但田父20年前因好賭、外遇,拋妻棄子,早與家人斷了聯繫,田把家醜告知廖,希望對方瞭解他的難處,但廖卻雞婆過頭,不斷逼他聯繫,雙方因此互槓。更扯的是,隔天廖查到田的前單位,致電他的前同事,告知田父的往事,害他家醜外揚,田忍無可忍,已正式控告廖違反《個資法》、誹謗及瀆職。
所以我說國稅局小姐好可憐,她一定很後悔當時通報給惡小姐,本來她以為好意告知,哪知道阿館拿出來大肆文章,還把她抖出來準備接受公審。
我家網路斷線,我打電話去電信局,他們在忙也會回撥給我,最好回撥是特例,我打去鄉公所我要找的公務員不在,他們也會回我電話,你是出社會沒,對方都說是成吉思汗助理,回公務當然打回成吉思汗...別再偷換概念,黃琪當年假冒多少身分最好他沒事沒被判刑,有前例在還想跑
@洋洋 87嗎 沒說回撥不行阿 哪句看到說回撥不行的? 明明就說公家機關不能直接把第二方(TOYZ助理妻子)的私人電話/個資/[非公開]資料透漏給第三方(惡名昭彰客服) 懂嗎?還是腦袋也裝肌肉?
@洋洋
ex1.還是我路上報警 看到有別人搶劫 警察問我是誰 我說我是台北金城武 金城武要告我假冒報警?
ex2.有人打電話給國稅局 要查我[公開]可查詢的資料 然後國稅局問電話那方是誰 對方說他是彭于晏 我就可以跟國稅局要到彭于晏的私人電話做[確認]這個動作?
公家機關就是不能把私人電話這種非公開個資給第三方懂了嗎?腦子打結了是不是?
不論是TOYZ助理老婆問便當的事情 他助理老婆也不能直接跟國稅局客服(公家機關)要到惡名昭彰的私人公司機密資料
還是惡名昭彰的客服助理也不能直接透過國稅局客服(公家機關)要到第三方(TOYZ助理妻子)的私人公司機密資料也就是助理老婆的電話 懂不懂啊? 這在行政程序上是明顯違法的行為
此留言內容,已自刪。
@22ii222 國稅局打電話過去找剛打來的那位助理,報了他留的電話是沒事的,因為他自稱成吉思汗助理他是以這身分去洽公,誰知道他洽公電話是公司還是個人的,別腦殘想把國稅小姐姐定罪,去法院也因為他先說謊了,想用個資法辦小姐姐?笑話!!當年黃琪冒用多少大公司訂房,沒那些櫃台小姐姐打去公司確認,會逮到他??最好當時打電話去確認的櫃檯小姐姐洩漏黃琪個資...拿案例打趴我別在那自己當法官鬼扯,一堆酒駕無照被警察逮了冒用別人身分証都被逮了,別在那金城武!!警察盤查你給假資料可以忽弄過就不會那麼多被逮了,你理論可以台灣就一堆通緝犯大街跑反正假身分警察也查不了?
@洋洋 看你這回復就知道你第一篇新聞看都沒看就急著回復
第一篇新聞就已經說了就算是自己家人 公家機關也不能直接把你自己家人的私人非公開個資告訴你
就跟那些辦理臨櫃一樣啊 你家人要去公家機關辦理你自己的事情
你家人也需要透過你自己本人(第一二方)要到你的大小章身分證健保卡才能向公家機關代辦你本人的事情
你就是並不能直接沒有任何臨櫃能做身分認證的東西就像透過第三方要到第一二方私人[非公開]資料懂了嗎?
就連自己家人公家機關都不能透漏非公開個資了 更何況是公司方?
現在館長和TOYZ雙方的錄音檔都公開了
事實證明就跟錄音檔國稅局客服講的一樣啊 錄音檔上國稅局客服已經親口說了
公家機關不能直接透漏地一二方的私人非公開個資告訴第三方惡名昭彰 這麼做是違反行政程序違法的
這是錄音檔上國稅局客服親口講的 你還要硬凹嗎?
照你這館粉邏輯 你說同公司就可以直接要到電話是吧?
所以我如果是惡名昭彰館長的助理我在沒有館長健保卡身分證大小章這類東西
我就可以直接跟公家機關要到館長私人非公開的資料是不是?
@22ii222 他用的是成吉思汗助理身分,這是去洽公,去洽公當然是公司身分,國稅小姐姐只是回復成吉思汗洽公內容,也確認打來的公務電話,最好這會被判刑有為個資法,重點他先欺騙國稅小姐姐,警查察你妳謊報電話,警察也是回報你謊報的電話去查你,難道在執法的警察洩漏你電話給,查資料警察,要被判洩漏個資法...依你理論詐騙集團留假電話,你拿去查反詐騙,就是洩漏詐騙你的電話你要被法辦摟...有點邏輯好嗎
@洋洋 先去看完TOYZ錄音檔再說啦 TOYZ助理妻子打給同一個國稅局客服的那個錄音檔
那位國稅局小姐就說了她並沒有把她的電話(TOYZ助理妻子)的手機電話透漏給惡名昭彰助理了因為這麼做是違法的
當事者國稅局小姐就親口這樣說了 洋洋妳被打臉成這樣還想凹啊?
還是你認為你的說法比身為[當事者]的國稅局小姐還正確阿?
再說一遍
TOYZ錄音檔那方國稅局小姐已經親口說了她並沒有把她(TOYZ助理妻子)的私人電話告知給惡名昭彰因為這是違法的
[國稅局小姐在錄音檔上還親口說了 至於館長那邊是怎麼得到妳(助理妻子)的手機號碼這個非公開個資 他們國稅局並不知道]
這代表什麼 也就是說國稅局親口表明了 館長說謊而且只有兩種可能
1.館長那邊偽造錄音檔
2.館長那邊違法取得人家助理妻子非公開的個資 因為當事者國稅局小姐已經親口說了
他們國稅局並沒有向惡名昭彰那邊透漏助理妻子的非公開私人電話 那是違法行為
TOYZ那邊錄音檔的國稅局小姐本人再加上國稅局發的新聞稿都已經說了
就只有這兩個可能 1.館長那邊偽造錄音檔
2.館長那邊違法取得人家助理妻子非公開的個資
館粉不要再硬凹了有夠難看的
當然啦 也有第3個可能 館長出面指控當事者的國稅局小姐說謊
@22ii222 館長也公布通話內容了,國稅小姐姐有求證成吉思汗助理電話,詐騙仔打去國稅欺騙小姐姐的錄音是公家的留底,那上法院才可以公布,館長報案公司被冒名,館長沒有違法問題是國稅小姐姐打來回復成吉思汗助理的問題(詐騙仔)意外揭露,09XXXXX那電話是假助理是個詐騙仔,整件事是跟椅子沒關係啦,只是這個詐騙仔一定會背前科
@洋洋 國稅局小姐就已經說了她並沒有把助理妻子的電話告訴惡名昭彰已經說了很清楚了 館長那份錄音檔是偽造的
因為國稅局小姐就已經說了她並沒有把助理妻子的電話告訴惡名昭彰已經說了很清楚了
國稅局小姐就已經說了她並沒有把助理妻子的電話告訴惡名昭彰已經說了很清楚了
國稅局小姐就已經說了她並沒有把助理妻子的電話告訴惡名昭彰已經說了很清楚了
國稅局也發新聞稿過了 他們公家機關不可能把私人電話告訴第三方這已經很清楚了
國稅局&國稅局當事者客服小姐已經說他們沒有告訴惡名昭彰那位助理妻子的私人電話了
館長的錄音檔就是造假的 除非館長要公開在直播上說是國稅局說謊
不然館長TOYZ之間的戰爭作為第三方的國稅局沒必要打臉館長懂嗎?
再重申一次 身為當事者的國稅局小姐包括整個國稅局都親口說了
館長口中的助理妻子電話被不是從國稅局得到的 而是從其他非法管道取得
館長手中的錄音檔就是造假的懂了嗎?
館長要證明不是造假的 要證明助理妻子電話就是從國稅局拿到的
那館長就必須說 發新聞稿的國稅局&當事者的國稅局小姐說謊
順便說一下館粉一直說假冒假冒這件事
館長前幾天直播說過國稅局人員願意出面作證
結果呢 TOYZ錄音檔那邊國稅局小姐親口說了 他們國稅局根本沒有對館長說願意作證這件事這是館長說謊亂說的
所以館長是在冒認公職人員囉?
@22ii222 國稅小姐姐認知那電話是成吉思汗助理電話,館長放出來錄音逐字稿清清楚楚,你要說委造那去告成吉思汗公司,那是公司錄音笑死,國稅小姐姐根本不認識博士老婆他接收到的是館長助理,他回撥處理公務也是公務,是館長那回撥罪方自招是椅子經紀人,不懂拿到一個陌生號碼,說是自己公司助理回撥查詢有犯法?館長說的資訊都是成吉思汗公司回撥,經紀人求饒自己透漏的資訊,想必都有錄音,椅子那方要告就告本來就法院見了,館長這次沒手軟...你要告館長透露椅子經紀人老婆詐騙國稅小姐姐?館長是公司老闆當事人,罪犯告受害者不是第一次見過@@,歡迎提供成功案例
@洋洋 你又跳針回去哦? 反正國稅局已經發新聞稿了 再加上TOYZ助理妻子已經打電話求證四次了
當事者國稅局小姐已經表明了館長的錄音檔是偽造的因為她國稅局小姐本人&國稅局都沒有向惡名昭彰透漏她(現在電話中的這位助理妻子)的電話 OK?
難怪別人都說要跟館粉講4.5次看來是真的 你們邏輯永遠轉不過來
國稅局&當事者國稅局小姐已經表明了館長的錄音檔就是偽造的 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向惡名昭彰透漏他人私人非公開電話 館長的錄音檔就是偽造的
沒關係 我懂了 館粉的意思就是館長說的才是對的 發新聞稿的國稅局&國稅局小姐說謊嘛
沒關係 我懂了 館粉的意思就是館長說的才是對的 發新聞稿的國稅局&國稅局小姐說謊嘛
沒關係 我懂了 館粉的意思就是館長說的才是對的 發新聞稿的國稅局&國稅局小姐說謊嘛
okok
@22ii222 說電話是假的,等法院認證,我聽得清清楚楚,我是國稅小姐姐我也只會說我沒透漏椅子經紀人老婆電話,因為他接收到的電話是成吉思汗助理,也接受成吉思汗助理請託詢問,別逼國稅局小姐姐認識椅子經紀人老婆好嗎,就一個詐騙犯欺騙國稅小姐姐,他例行公務抓到原來被騙了
國稅局和小姐姐那方已經有兩份證據打臉館長了就這麼簡單就好了,
笑死吵一大串幹啥 館長就是個法盲了你還期待館粉有三小法律知識喔
國稅局小姐詢問有沒有打電話這樣而已
再亂扯什麼 再違什麼法 笑死
我也要來打電話,問國稅局看看成疾斯汗能不能賣保健品,我也會謊報我是成疾斯汗助理,看看館長告我什麼👻👻👻
本來就沒國稅的事,硬要帶風向黑,冒名在前,要怎麼反控國稅求證洩漏個資,都自稱是館長的助理,國稅覺得奇怪反向求證業主這樣算洩漏個資,那各位接到詐騙電話,打給反詐165求證也算洩漏個資了,吵歸吵不要亂燒無辜。
「冒名」,我就說館呆真的呆,博士婆是冒了誰的名啊,她又沒謊報對方身分證或姓名。有點常識好嗎。沒邏輯沒關系,沒人會噴你,但是你出來讓大家知道你呆,就不好了
笑死,「冒名」請自行GOOGLE,簡單來說就是假借他人的名義,不管你是假冒助理騙取個資,還是假冒公務人員詐騙,都叫做假借他人名義,你不要自己定義自己爽好嗎?還是改成假冒你會比較開心?
又一個館呆,哈哈。連冒名都搞不清楚,還有問可不可以賣便當,也叫做查稅籍資料。我的老天額啊,不要這麼呆好嗎,館長的老2都沒洨了也在舔🤷🤷🤷
真的不用跟這個談邏輯欸 他沒邏輯 為了臭而臭XD
黃琪也是冒用各大公司名子去訂房,去騙優惠,最後也是進監獄,冒用沒問題,詐騙集團說阿母我出帶幾,也沒冒用什麼只是叫聲老母,就可以騙前那不就也沒事,前都自己匯來的
台灣民眾,有很多館呆已經被肌肉館洗成白癡法盲了。現在不但沒法律觀念,還能自定義法律。
肌肉腦粉 沒救了
我還說我是比爾蓋茲的兒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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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其他公司的助理應該還是有犯法ㄅ
但toyz早就認錯+願意受罰了
館粉還在跳針‘‘所以冒用別人身份沒關係?’’
誰說過啊 xd
還有館長的錄音檔是真沒料
還在沾沾自喜以為自己佔了上風
也是蠻可撥的
很好笑的一件事就是
他說國稅局小姐姐是英雄
但是又叫toyz告國稅局告講電話的小姐姐
然後又說我沒害小姐姐
30秒內前後文超級自相矛盾
然後又說 我又不是沒被告過
我常跑法院
我常被告
?????????
阿不就代表 你法學常識不足 常常劈哩啪啦亂講話然後被別人告嗎?
然後又說toyz這案 如果法官不給那最好
最好是以後大家都效仿 反正無罪
幹笑死 情勒大師
不過館粉最喜歡這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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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刀椅粉只剩下「我不是椅粉」「助理助理助理」
館長只會鬼叫習慣了 拿一些有的沒的講的很誇張 低能
黃琪當年詐騙阿扁的男人,他最愛用假身分,請問他沒被判罪?樓主還在偷換概念,閉嘴拉你法官?你說沒罪就沒罪,有案例在前...想脫身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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