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Josh FB全文:
今天去法院調解,遇到一個讓我很傻眼的調解委員。
調解過程中我們有跟調解委員說明是一個家暴事件,調解委員聽了之後說:「唉呀我也是律師啦,我們都知道家暴的條件很容易成立。」我聽到的當下就覺得很不舒服,你還沒搞清楚狀況就預設家暴事件都沒什麼大不了的?到底在講什麼東西?
後來我們跟調解委員講,在事件中我身體有受傷,並且家裡遭到嚴重破壞。調解委員聽了之後說:「夫妻吵架難免嘛,我也被我老婆打過啊,家裡的東西也有被破壞過,我都沒有還手喔,你要跟對方結婚,要經營婚姻關係就是這樣嘛。」我聽了好氣,直接跟調解委員說你這個講法是不對的,為什麼會認為要經營婚姻關係,被打或是東西被破壞都是要忍受的?
當下我氣到差點直接起身離開,這個調解委員的言論跟語氣真的讓我感受很不舒服,他一直都是一種你也有錯,你太小題大作的那種感覺。我沒有想到法院的調解委員,甚至他本身還是律師,竟然對於家庭暴力或是說親密關係暴力有這麼輕視的態度。
調解委員不意外^U^
有恐龍調解會 當然不意外
^U^
笑死
這個真該公佈姓名 讓他沒案子接
南部人的溫度
有喔標準舊思維
看起來很厲害
調解委員:算你倒霉 我就愛這樣玩
拿來拍,流量密碼
如果調解委員是這樣想的,那當初訂那些法律是要幹嘛
醜男滾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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