汁男大主廚
Lv.
25
經驗值 15856 /
鬥幣14295
先前在社群軟體張貼大量戶外裸照的【台中米娜】在台中南屯區IKEA賣場拍攝多張猥褻照,並張貼於社群軟體,掀起網友熱議,事後被警方依公然猥褻罪送辦。2人坦承公然猥褻、散布猥褻物犯行,台中地檢署考量2人無前科且有悔意,均裁定緩起訴1年處分,條件為張男向公庫支付2萬元、李女支付1萬元。
今年7月22日晚間9時許,39歲張男與37歲李女基於意圖供人觀覽而公然猥褻行為之犯意聯絡,駕車前往台中市向上路2段IKEA賣場,李女於公共場合脫下衣服,露出乳房、臀部、下體等私密部位,由張男掌鏡拍攝。
來源: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52080
拍裸照要坐牢
殺人不用....(ㄏㄏ
來源:三立新聞
所有留言
( 目前有 0 則留言 )
有很多話想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