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子宮手術竟然喪命醫生判1000萬緩起訴

3 年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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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順國

動子宮手術竟然喪命醫生判1000萬緩起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高市某知名婦產科醫院林姓院長,替病患進行子宮內膜刮除手術,器具不慎穿破內膜層大量出血後,發生心律不整危急之際,他又未到場看診,高雄地檢署審酌吳賠償920萬元和解,並付國庫80萬元,予以緩起訴書處分1年確定。

檢方指出,今年5月6日,黃姓婦人前往高雄市區1家知名醫院婦產科定期看診,經林姓院長以超音波檢查,發現有子宮內膜增生的情形,乃於同月8日上午10點45分,安排在醫院2樓開刀。

林使用撐開器等器具,進行子宮內膜刮除手術,疏於注意,穿破內膜層等組織,導致大量出血,卻未即時發現。

黃婦術後尚未甦醒,生命跡象尚未穩定,醫師竟未在場給予即時必要的治療,而田姓麻醉師也未在病房,僅以3機1體監視器,監看她血壓、脈博等情形,院方也未向在病房外等候的家屬說明開刀情形。

11點20分,林在一樓看診,黃婦出現心律不整,田通知史姓、黃姓護理師,再轉告林後,林卻未親自前往診斷,也未發現病因,即電話指示史替黃婦施打施壓劑、強心劑等後,始至2樓參與急救,但仍未察覺子宮內壁大量出血,並決定轉送高醫急救,已回天乏術。

後來,在醫院等候的黃婦女兒,察覺有異,詢問院內人員,始知其母已轉院急救。

由於林姓院長坦承疏失,並與黃婦丈夫、母親和2名子女達成和解,共賠償920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但需支付國庫80萬元,及接受2場法治教育。

雄檢依職權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認為原緩起訴處分並無不妥,予以駁回而確定。

我的感言:這醫生可能不是故意的但還是的負起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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