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ii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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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特FB: 故事發生在去年冬天,某日晚間天堂的遊戲群組突然有人發言,質疑我花錢購買的拍賣系統競標不公,他競標物品輸了而且剛好輸50覺得很不公平,我也好心跟他解釋,拍賣機制得標價格本來就是第二高價+1%底價(該物品底價為5000),所以「剛好」高50是很正常的,人家標兩萬多你只標八千標輸,到底有啥好不公平的?
從昨天被他抹黑就已經有點不爽了,好心跟他解釋完沒有跟我道歉就算了竟然還變本加厲四處造謠,我在直播當下接收到這些訊息後怒火中燒,直指他的遊戲暱稱「左岸的春天」以及line暱稱「77」痛罵了一頓藉此捍衛自己的名譽,沒想到這人直接拿著我罵他的畫面跑去告我公然侮辱,送我澎湖探親一日遊。
本來朋友建議我不要浪費時間回去,罵人頂多罰個幾千塊而已,但我實在氣不過決心要替自己討個公道,所以還是花了一整天的工作時間飛回去澎湖地檢署應訊。
應訊當天,檢事官對我不太友善,一直告誡我無論如何都不該罵人,可我非但沒有對於罵人這件事表現出一點悔意,還堅決否認自己的犯行,覺得捍衛自己的聲譽罵他剛好而已!
原以為這個案子可能不太妙了,好在澎湖地檢署最終以遊戲暱稱「左岸的春天」及line暱稱「77」無法與現實連結為由,判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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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變成法院公道伯了欸
來源 : 丁特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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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話想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