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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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扣認為大麻案10/14就執行完畢,所以在選舉日當天是有資格參與選舉的,因此向中選會提出訴願。
18號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原因是雖然被判刑4個月,但已經繳納罰金執行完畢,希望在10月21日抽籤之前,能以候選人身分參加選舉活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謝和弦於台北市議員選舉登記期間截止9月2日時,未將刑事判決宣告所易科之罰金全數繳納完畢,屬於刑罰未執行完畢的狀態,「倘若暫時准許謝和弦參選,勢必干擾其他符合參選資格者的得票情形,影響選舉結果」。將謝和弦的聲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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