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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聯盟》巴哈熱議:跳場懲罰 12 小時是否太長?

3 年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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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王

《英雄聯盟》巴哈熱議:跳場懲罰 12 小時是否太長?

▲ 圖/翻攝自:Riot Games


自從官方實裝新版跳場懲罰機制後,積分模式與 ARAM 都加重了累犯玩家的跳場懲罰時間,確保這些累犯者不再影響其他玩家的遊戲體驗。


▲ 圖/翻攝自:LoL Wiki

據巴哈貼文,有網友抱怨懲罰太重,認為該機制並不適用於 ARAM 選角。

▲ 圖/翻攝自:巴哈姆特


但大部分網友認為,「隨機單中」的特色就是隨機英雄,如果玩家想要玩指定英雄就不應該來排 ARAM。再者,在選角畫面時,只要有玩家跳場,其他九名玩家就必須重新列隊、重新選角、重點符文,這樣反而浪費更多人的時間。


在開發日誌中,設計師表示希望玩家一旦進入選角環節,就應該做好認真玩一場的準備,除非是緊急情況、逼不得已才選擇跳場「跳場機制不該被視為一種工具,而是一種緊急狀況才能用的方法。」


參考資料:巴哈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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